大唐贞观六年,冬,十二月。
大雪纷飞。
距离长乐公主的婚礼,已不足十日矣。
长安西市。
陶逸从现代穿越回来,刚刚回到店里,就看到店门口的木箱子里塞满了书信。
没办法……
古人一般也就过年,春天这一段时间比较地闲。
因此,来他这里买红烛,用以结婚的人也就比较地多。
陶逸由于不一定一直都在店里。
因为时不时地,他还得去‘外地进货’。
所以,在离开之前,他也是十分贴心地在自己的店门口放了一个箱子。
如果是哪家那户结婚什么的,需要用到红烛,那直接给他留个信就好。
只要他进货回来了,就会亲自给对方送去。
凭借着他十分贴心的服务,如今,在这大唐西市当中,也算是稍有名气。
只不过……
像他这般年纪,想不有名气,都不行。
十六岁,年纪轻轻,便已经是在西市开了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,而且关键是,他还日入斗金。
因此……
时不时地,陶逸也会情不自禁地有一种,总有刁民想害本暗影大人的错觉。
也得亏现如今是贞观,换个其他的贪腐盛行的年代,他这蜡烛店,还有他这年纪,怕是第二天,就要被这市场管理人员给抄了。
在大唐,士农工商,阶级等级泾渭分明。
其实……
古代远没有大家想象得那么美好。
当然!
作为隐藏于暗影之中,狩猎暗影的陶逸来说,倒也无所谓了。
倒不如说,这是属于他的舞台。
哼!
中二了!
回归正常状态。
接下来……
他有两件事情要解决,第一件事是找到适合拿回去现代卖的商品。
第二件事,则是完成这里的订单。
感觉自己一个人跑,还是太慢了。
倒不如去买个奴婢,替自己跑。
其实……
亲近自己的人越多,就越是容易暴露他自己的身份。
不过……
如果是奴婢,而且是忠心耿耿的奴婢的话,那么应该,就能大大地减少暴露自己身份的可能性了吧。
随手看了看箱子里的信,都不算是很急。
陶逸当下也是一边看着客户的名单跟地址,一边走向了长安西市的口马行。
所谓口马行,就是买卖奴婢和牲畜的地方。
在大唐,奴婢的身份地位,就跟牲畜是差不多。
不一会……
转过几个街角,陶逸便到了口马行。